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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挪用公款40多万供男友挥霍

作者:叶志敏 骆冠庭   信息来源:南方法治报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1179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因为爱情,“90后”女出纳利用职务之便,共挪用公司资金40多万元,供男友做生意以及日常挥霍。近日,肇庆市四会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邵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退赔挪用金额30多万元。

痴情女挪用备用金“养”男友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90后”女子邵某在某公司担任出纳一职,负责掌管该公司的备用金。2010年,邵某开始与廖某谈恋爱;2012年5月,两人便租房同居。廖某没有固定职业,花钱却大手大脚,经常入不敷出。而邵某自身工资也不高,为解两人生活之困,邵某经常几千元、几百元地从公司的备用金中取出来接济男友以及作为平时生活支出,也一直没有被察觉。

    2013年的一天,廖某心事重重地对邵某说为了改善两人的生活,想要到佛山开厂做生意,但苦于没有资金。为打消邵某的疑虑,廖某还带邵某来到佛山看自己准备开厂的场地还有生产线。邵某当时觉得廖某的准备还比较充分,可以为了两人的未来一搏,于是提出可以先借用由自己管理的公司的备用金。廖某也爽快地表示赚了钱就还回去。于是,邵某先后通过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挪用了公司备用金43万元,其中28万给男友做生意,其余用以接济其生活开销。

为情错付青春真心与自由

    实际上,廖某却用这笔钱拿去赌博,输得一干二净,邵某还懵然不知。邵某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直到2014年其所在的公司进行内部账目审计时才东窗事发。邵某见事情败露,便主动向公司交待其挪用资金的事实。该公司提出只要邵某退还所挪用的资金,便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于是邵某及其父母一同找到廖某,打算一起筹借资金退还给公司,岂料廖某却趁机躲避,不知所踪。这时,邵某才发现廖某已把钱用于赌博并且输光的事实,但为时已晚。最后,邵某在父母的帮助下,只向公司退还了1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被告人邵某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退还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退赔挪用金额30余万元。

■法官说法    公司资金管理莫存漏洞

    邵某挪用公司资金达40多万元,一年多后才被发现,一方面是因为其所在公司的财务监管制度存在巨大漏洞。邵某作为一名小小的出纳,竟然一手掌管着公司的巨额备用金,且可以随意支配。公司对邵某、对这笔巨额资金缺乏定期的监督与审查,造成公司巨额财产损失,这不得不引起所有企业管理者的深思!

    另一方面,很多人对邵某误信他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更值得注意的应是,悲剧的发生是邵某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庭审过程中,邵某表示自己不知道会在不知不觉中借用了那么多钱,没想到廖某竟然是拿钱去赌博,以为尽快把钱归还就没事。邵某的教训应当引起每一位从业者的警醒,必须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时时做到守法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