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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听证啃下“骨头案”

作者:高楠 彭汉文 梁兆周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次数:103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执行难”是目前很多民众在面对案件执行时经常遇到的一个难题,然而昨日,怀集的梁广明却对案件的执行有了新的体会。

  “案件执行的速度很快,处理的结果我们双方也都满意。”昨日,在怀集法院领到赔偿款的梁广明兴奋地表示,“真希望社区代表听证能一直搞下去。”

  梁广明是怀集县洽水镇坡下村主任,当地的一家电厂拖欠坡下村的土地补偿费和村民工资已经有两三年了,而该电厂老板同时因为欠下怀集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债权人的巨额债务无法偿还,早已逃之夭夭。一时间,几方债权人对该厂的处置争执不已,都要求法院将该厂拍卖的资金首先偿还自己,坡下村部分村民甚至准备对该电厂强拆。

  怀集法院了解到该案情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将该厂拍卖资产首先偿还信用社贷款无过错,但如果不考虑坡下村民的赔偿诉求也难于执行。于是,怀集法院征求当事人同意,召集双方当地社区人员、县镇人大代表以及司法人员代表等听证,共同参与评案。最终,双方在听取代表们广泛的意见后,达成互相谅解,同时领到了各自较为满意的赔偿金。

  该案件是怀集法院实行复杂案件执行代表听证举措的一个缩影。一年多来,怀集法院邀请代表听证执行案件8场次,息诉罢访率达100%。

  据怀集法院副院长罗剑介绍,怀集在全省首开先河进行案件执行代表听证,从去年9月开始,在遇到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当事人双方对立尖锐,尤其是经常上访、重复信访、闹访等案件时,该院都会邀请当事人双方所在地对案件有关情况熟悉的代表,围绕案件执行的有关事实进行听证,以实现案件的合法、合理了解,彻底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以前,一碰到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骨头案’,执行都是难题,强制执行可能激化矛盾。”罗剑表示,“现在采取代表听证,不仅有法律规定,还有民意、道德约束,老赖也会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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