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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广宁法院新楼法庭:“小切口”入手帮百姓理清“家务事”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09   浏览次数:2508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广东有9个单位获此殊荣,其中就有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新楼人民法庭(下称“新楼法庭”)。

近年来,肇庆广宁法院在新楼法庭建设家事案件专业审判法庭,推进诉调对接,打造家事案件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新楼法庭从“小切口”入手,坚持发挥婚姻家事调解审判职能,维护老百姓民生合法“大权益”。

新楼法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法庭积极推进开展由肇庆中院组织的“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快办案、办好案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普法宣讲、巡回审判、上门走访等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0多件。接下来将全面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努力让司法为民的底色更暖、成色更足。

弱势群体“保护站”

关怀未成年人成长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楼法庭积极转变作风,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努力建设弱势群体的“保护站”。

“案件结案后,法官依然关心我,非常感谢。”去年4月,新楼法庭庭长何宝新带领审判团队前往广宁县北市镇,对一宗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原告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

原告小张的父亲与母亲李女士离婚时订下协议约定,小张随父亲生活,李女士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张年满18周岁时止,但李女士此后并没有支付抚养费。小张于2019年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女士支付抚养费。案件在何宝新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家事案件中,常有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受到家暴的情形,新楼法庭对此非常重视。两年来,该庭为5名当事人开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家暴行为。通过签署真实作答保证书等机制加强法院调查,有效解决家事案件举证难的问题。

家事纠纷“终点站”

合法合情解矛盾

早在2015年,肇庆广宁法院就综合考量当地案件、法庭地理位置等因素,紧密结合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新楼法庭作为家事案件专业审判法庭,在全市法院中率先进行专业化审判探索。两年后,肇庆广宁法院积极与县妇联、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婚姻家事调解委员会,推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并在新楼法庭专门设立婚调委调解室。

如今,肇庆广宁法院在前端设立调解室联合化解纠纷,后方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加大纠纷化解力度,从体制机制、人财物等方面全方位打造家事案件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楼法庭副庭长陈金珠以身作则,用心用情办理家事案件。尤其是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通过讲理析法,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矛盾冲突。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结婚十几年,生育了3个子女。女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夫妻共建房产各占一半,商铺一层归女方所有,子女由女方携带抚养,由男方支付一半抚养费。

收到此案后,陈金珠到当地深入走访,并找到双方的3个子女了解情况,了解矛盾根源。陈金珠多次调解无果后,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因素,劝说男方同意离婚,并以判决的形式维护女方和3个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加油站”

为群众释法解惑

广宁地处山区,针对一些群众法律知识比较薄弱的现象,当地法院加强释法工作。新楼法庭通过巡回调解、巡回审判、法律讲堂等多种方式,走村入户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在一次普法中,村民小丽向何宝新法官表示,离婚后两个孩子均由前夫抚养,但前夫以小丽不给抚养费为由拒绝她探视孩子。何宝新详细了解小丽的情况后,现场向她普及有关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并提供了建议。

去年,随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新楼法庭与辖区所在南街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联动联调共建协议,联合多方力量对矛盾纠纷提供多角度、专业化的解决方案,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的需求。此外,法庭还派出法官积极参与12338妇女热线接听日、反家暴法律宣传等活动,通过全方位普法,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新楼法庭通过多种方式,走村入户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德叔调解室”擦亮

婚姻家事调解“金招牌”

德叔,全名陈德善,是肇庆广宁法院退休法官,也是常驻新楼法庭的人民调解员。2019年9月,由法院、司法局、妇联、婚姻调解委员会多方共建的“德叔调解室”在新楼法庭挂牌,这是肇庆首个在县域成立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多元共治的婚姻家事调解机制。

 “退休之后自己也不适应闲下来的日子,总想发挥下‘余热’。”退休返聘成为专职调解员的德叔说,法院的工作经历让他可以清晰、快速地把握争议焦点和法理情的融合点,更高效地进行调解。

在“德叔调解室”里,有一个档案柜,整齐地锁着一盒盒卷宗。“每一盒卷宗材料都按照诉讼材料的标准和格式装订好。每宗案件的基本情况、每月案件数量统计都有整理登记,让人一目了然。”德叔说。

调解室成立以来,德叔已经见证了很多吵吵闹闹进来、和和气气回去的案例。

最近,梁先生和妻子特地到新楼法庭,请德叔见证他们销毁《分居协议》。

《分居协议》是新楼法庭2019年建立的一项“离婚冷静”机制,协议期满后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梁太太2020年底到新楼法庭起诉离婚,因双方都有调解意向,法庭委托德叔调解室调解案件。德叔说:“当时梁太太执意离婚,独自抚养儿子,梁先生却坚决不同意。从他们的对话,我认为他们的婚姻还可以挽回,就引导他们签订了《分居协议》。”

根据协议分开之后,这对夫妇才发现,一起生活十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儿子需要父母,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家。梁先生和妻子感谢德叔的调解,随后把《分居协议》放进碎纸机。

 “婚姻家庭案件是情感纠纷,不能一判了之。”新楼法庭庭长何宝新说,要化解纠纷就要修补情感裂痕,要让当事人彼此理解,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存在。

“德叔调解室”的建立和完善,为法院逐步建立多方主体、多层推进的纠纷化解链条,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积累了有益经验。

近年来,新楼法庭在审判中总结出“背靠背调解”“家属—德叔—法官联动调解”“家访式调解”“桥梁式调解”等调解方法,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成功率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