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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工作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26   浏览次数:4168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规范肇庆市两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统筹和管理,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建立肇庆地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为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优秀机构,现公开向社会进行招选入库,请有入库意向的机构依照本公告具体要求申请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报名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截至公告发布前一日依法注册经营一年以上企业法人;

2.具有1年以上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经验,在肇庆辖区具有与所承担的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及网拍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完成辅助工作所必须的设备设施;

3.能够提供驻点服务,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派驻人员;

4.能够按照要求收集信息、制作照片、视频和文字说明等资料并及时反馈执行法院;

5.具备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作解答;

6.建有服务监管系统,能够准确登记、留存看样时间、地点、看样人信息,可随时查询电话记录及电话录音,做到全程留痕信息和存档备查。

(二)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近三年在执业经营中有不良记录的;

2.近三年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人;

4. 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两家及两家以上企业法人,其中一家已申报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不应被纳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情形。


二、服务内容

(一)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视频、照片、文字说明等材料;材料应能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拍摄视频时长一般不小于1分半钟,拍摄的照片一般不少于8张;有条件的网拍辅助机构应尽可能采取“VR”技术用于反映拍卖财产的状况;

(二)协助法院调查核实拍卖财产现状、权利瑕疵、过户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协助现场张贴公告;

(三)协助将拍卖公告、拍卖注意事项、拍卖财产视频、照片、文字材料等资料上传拍卖平台;

(四)提供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拍卖财产的详情、网拍流程、相关政策等事项;

(五)提供现场看样服务;

(六)提供保管看样服务。妥善保管、保存及现状维护拍卖财产,产生费用的,可按国家有关标准收取;

(七)协助办理财产交割手续;

(八)法院认为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入库流程及评审标准

(一)入库流程

入库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为原则,分公告、申请、评审和公示四个阶段进行, 遴选产生不多于5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1.公告。通过西江日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报名入库公告。

2.申请。符合报名入库条件的机构向市中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

3.评审和确定。市中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全面核查申请机构提交的各项书面材料,对申请机构进行测评,择优选取资质水平高、职业道德佳、执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机构。评审确定的拟列入名单库的机构在西江日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机构列入名单库。

4.备案。将入围名单报省高院备案,全省网拍辅助机构名录在“广东法院网”上向社会公开。

(二)评审标准

1.资质水平(30分)。重点考察申请机构资金规模、执业年限、办公场所、装备配置、人员数量及拟派驻人员数量。

2.执业能力(50分)。重点通过申请机构既往成功案例、特色优势、增值服务等方面考察申请机构的标的物展示能力、外勤服务能力、仓储物流能力、异地服务能力、提供专业软件能力。

3、执业业绩(20分)。重点考察申请机构2018年以来网拍辅助机构执行经营情况及近三年来获得的行业荣誉情况。


四、报名须知

请有意向的社会机构在2021年3月10日16:00前,向我院邮寄提交服务方案正本1份,副本5份,其中正本须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服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简介、硬件配置、人员方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联系人:裴助理  张助理

联系电话:0758-2786325、2786096

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信安三路2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