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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政治处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357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法官助理、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2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

(三)岗位职责:

1.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及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2.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法官助理:

(1) 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2) 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工作、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等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2.书记员:

(1) 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2) 计算机每分钟录入中文正确字数不少于50字;

(3) 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整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其它岗位条件,详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 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5日09∶00至9月3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dcecm.cn),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附件内容。


(三)报名要求 :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上传附件:

(1) 报考人员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 学历学位证书;

(3) 本人彩色免冠近照。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3.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与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资格审查:

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对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



四、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计算机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机测)、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机测只作为水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机测:

1.机测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机测仅要求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参加。

3.机测内容:通过看打录入的测试方式,测试报考者的录入速度。机测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

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人选为: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核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要求: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核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并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由我院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聘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参照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绿码,经查验“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九、其他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者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3.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肇庆中院、端州法院、怀集法院、封开法院本次同时招考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因考试时间相同,请考生在上述法院的岗位中选择其中一个报考。

6.本公告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8-2786505、2786151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3日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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