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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筑起南粤司法“防疫墙”

作者:林晔晗 吁 青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次数:72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法官网上开庭审理案件。

▲法官在疫情防控检测点提供法律咨询。

▲法院志愿者在高速路口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在抗疫新冠肺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广东各级法院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强化“一盘棋”思想,以“战时”状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保障,依法有力地维护了治安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物资运输、市场监督、生活供应、企业复工等顺利进行,为广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筑起一道牢牢的司法“防疫墙”。

依法严惩十类犯罪

依法治疫,在广东体现得最明显的就是有速度。

 1月23日,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当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疫情的各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月初,广东高院与广东省检察院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明确将依法打击“传播病毒、暴力伤医、抗拒管制、拦抢物资、阻碍交通、趁火打劫、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谣言惑众”等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这是全国省一级法院、检察院就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犯罪联合发布的通告。

“2月5日晚,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成立起草小组,在前期研究和参考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分工负责、协同联动、高效运转、反复推敲,高质量拿出刑事通告初稿,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征求省检察院意见。”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快立快审快判!广东各级法院响应迅速而坚决。

“白某销售明知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月13日,广东法院发布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4名被告人因妨害执行公务、诈骗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三人并处罚金。

同日,全省法院开庭并宣判涉疫情刑事案件8起。

2月19日,广东法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例,5名被告人获刑,三人并处罚金。

这些案件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制假售假、借疫情诈骗、哄抬物价、骗取捐款、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犯罪。

“要坚决依法维护治安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依法严惩谣言惑众、抗拒管制、暴力伤医、传播病毒、拦抢物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制假售假、阻碍交通等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 2月17日,广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铿锵有力、振聋发聩。

数据显示,今年2月,广东法院共审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80宗、86人。

司法助力复工复产

“60万元‘复工款’即刻兑现!”

2月13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10个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系列案件。随即,法院依法对两被告银行账户予以解封。

一个案件让原、被告三家企业轻装上阵复工复产。

原告是一家生产5G配套设备的小型民营企业,通过中间商向湖南和广东东莞两家机床公司采购了一批机床,先后开出10张总额240万元的承兑汇票。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承兑,两机床公司先行垫付款项后,也陷入资金周转困难,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证据事实清楚,审理并不复杂,但判后并不能解决纠纷,三家企业或将陷入更大的困难。”办案法官梁蔓冰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引导相互谅解、缩小分歧,共克时艰。

疫情之下,无人能置身事外,只有各自担当,才能共克时艰。针对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复工延期、资金周转、人手紧张等困难,广东法院及时伸出法治援手,为帮助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2月9日,广东高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件的通告》,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疫情应急措施实施、加强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制裁不诚信行为、帮扶中小微企业、促进互利共赢劳资关系等十一个方面,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保障应急管理、防疫救治、物资生产、生活供应等有序进行。

2月26日,广东高院又专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围绕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居民基本生活、落实“稳企安商”政策、妥善化解金融债务纠纷、支持申请破产企业重整再生、构建涉诉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审理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审慎保全处置涉诉企业设施和财产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司法提速为复工复产带来“加速度”:2月6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5小时内,一次在线调撤80件行政系列案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2月7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使用“移动微法院”连线身在武汉疫区的某软件公司负责人褚某,用时40分钟线上调解确保公司顺利复工;2月11日,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牵线搭桥”下,两家企业冰释前嫌,在疫情面前“携手”复工;2月19日,广东高院一次在线开庭调解四起专利纠纷,各方当事人放下“诉累”、携手共赢;2月23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短短一小时内成功促成一起涉医疗器械公司的执行案件顺利结案,助力医疗器械公司复工复产。

 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广州、东莞、湛江、中山、阳江、河源、珠海、广铁等中院纷纷出台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硬核”举措,从保护企业稳定用工、保障企业稳定用房、建立涉企“绿色通道”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司法暖流为中小微企业解纠纷、渡难关,为复工复产频频按下“快进键”。

火速解封保障防疫

2月17日一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国平平收到一份来自广州某医院的申请,请求法院尽快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

北京某投资公司因与广州某医院合作经营纠纷,去年11月将医院诉至广州中院,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然而,该医院已明确无法提供担保物以解除该账户内款项的冻结,若直接同意解封账户,则无法保障北京某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

2月17日下午,国平平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就财产保全事宜达成共识:解封医院的基本账户,将该账户款项转入另一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达成调解后,法院当日下午加急制作了法律文书。然而,新的问题又来了,开户银行尚未营业。国平平立即与银行沟通,18日早上,在法官的协助下,医院办妥了所有解封手续。

“你好,我们申请立即解封被执行人土地……”2月14日,中国农业银行湛江东海支行代理人来到廉江市人民法院,申请解封被执行人廉江市某制药公司土地。

原来,在疫情防控期间,制药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拟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因资金紧缺,需要解封土地进行抵押贷款。银行与制药公司达成新的还款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尽快解封土地。

考虑到防疫紧迫,廉江法院审查后依法准许农业银行的申请。随后执行法官立即准备有关材料,并前往自然资源局办理手续。不到三个小时,便完成了全部解封工作。

“不打烊”的智慧法院

“被上诉人,请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2月5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跨域审判法庭,审判席前方的LED大屏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佛山顺德和天津。

疫情是一场“大考”,考验着职责,也考验着担当。

原定于春节后的公开开庭审理因为疫情“升级”,庭审面临改期。考虑到上诉人急需向法庭提交新证据,主审法官禤敏婷决定不改期,于是一场穿越疫情的“跨域”庭审如期举行。

证据展示、双方质证、法官询问……短短30分钟,同步录音录像的线上庭审顺利结束。

“疫情期间办案‘不打烊’,依法快审快结快送达,不用你们再跑路!”庭审结束后,禤敏婷不忘给双方派发“定心丸”。

“不出家门也能出庭,佛山法院的诉讼服务就是方便!”天津的李律师连连称赞。

疫情防控期以来,广东法院积极主动探索网上办案新模式,确保在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线上运行不延误,真正做到诉讼服务“不打烊”。

3天在线调结15年的纠纷,这是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徐振邦的一次网上调解。

2005年,刘某之子被李某驾车不幸撞死,法院判李某赔偿26万余元,李某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受疫情影响刘某无法外出务工,家中还有患病幼子和老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刘某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一边是丧子的困难家庭,一边是并不富裕的肇事者,徐振邦想到线上调解。组建“执行微办案(2020)52号”微信群后,双方分别在群中“晒”出证据:残疾人证、诊断书、住院病案……

在徐振邦的反复沟通下,2月7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长达15年纠纷执行案在疫期宣告结案。

群众有所需,司法有所为!2月1日,广州中院108名债权人会议在网上如期举行;2月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过开发“微信刷脸线上退款”系统,帮助湖北和安徽申请执行人在家里就领到了执行款;2月12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运用“云上法庭”为3名异地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工资款;2月1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办案系统召开了庭前会议……

疫情形势严峻,正义不能迟到。广东各级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线上查控、司法网拍等网上办案新模式“花开遍地”,深圳、东莞、佛山、惠州等地法院通过“微信开庭”“移动微法院”“微信送达”“24小时热线电话”等方式,使当事人仅需输入简要个人信息、一个电话、一个微信,就可为人民群众提供不出家门、避免接触的全流程线上诉讼渠道,让人民群众“宅”在家里就能感受到法院的司法为民和贴心服务。

截至2月28日,广东法院网上立案165665件、电子送达案件34789件,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9%和126%,网上开庭2525次,网上调解案件2377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