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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次数:127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及大宗、源头性毒品案件持续双下降,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3780件,同比下降14.52%,判处罪犯4223人;2019年收案10641件,比五年前下降62.13%,毒品犯罪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犯罪分子,重点打击大宗制造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跨境走私犯罪和暴力抗拒查缉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2019年共判决罪犯12774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重刑率达28%,其中判处十五年以上刑罚的1228人,超过了同期其他各类犯罪判处同种刑罚人数的总和,吴俊清、陈立群、吴中朝、林少岳、林锦忠、陶用德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各级法院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对涉黑涉暴涉枪毒品犯罪、境外黑社会入境从事制贩毒活动以及涉毒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从严打击,对毒品犯罪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据介绍,针对我省毒品犯罪零星贩卖多、新类型毒品多的特点,各级法院大力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细化零星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加大对具有多次贩卖和向多人贩卖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惩处力度,综合适用刑罚手段惩治毒品犯罪,加大经济制裁力度,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假释和适用缓刑条件。去年,全省法院对1.1万余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判处罚金近2亿元,判处毒品犯罪缓刑率仅0.63%,并对累犯、毒品再犯依法从重量刑。

各级法院还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源头治理,发出司法建议206条,内容包括完善排毒监管、加强网络毒品犯罪中毒品含量鉴定等,推动落实禁毒治理措施。参加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完善少年法庭特色帮教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预防、审判、矫治工作一体化,有力促进完善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法院将持续加强禁毒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加大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毒情通报机制和禁毒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禁毒整体效能,为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当天,广东高院还发布了一批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