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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1311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肇庆中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型涉黑恶案件,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截止9月30日,肇庆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1宗71人,审结6宗13人。其中涉黑案件3宗4人,涉恶案件3宗9人,重刑犯3人,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肇庆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拥护”,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深切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刑事审判业务副院长罗勇生、审委会专职审委委员邓海东为副组长,中院刑事审判部门、法警支队、审管办、研究室、办公室、审监庭及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刑庭,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多项工作制度,加强系统推进。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数据报送工作制度,及时向市扫黑除恶办及省院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案件情况。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工作内容及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辖区内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分类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整理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材料,分类建立包含工作机制、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情况报表等内容在内的台账备查。

    三是成立专门合议庭,设立绿色通道。针对涉黑案件,肇庆中院专门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集中力量,切实把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案件都办成铁案。设立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立快审,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效率。加强业务指导,设立内网“扫黑除恶”专栏,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典型案例等材料上传至专栏并组织刑事审判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切领会相关文件精神,读懂学好相关理论文章,夯实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理论基础,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业化。

    四是摸排检举相结合,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摸排涉黑恶案件线索,对近年来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以及农村中“村霸”、宗族势力、涉黑恶“保护伞”等线索进行收集汇总、梳理摸排。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关于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方面的举报、投诉。制定宣传方案,强化宣传发动,通过户外大屏幕、普法活动、微信公众号、网站专栏等进行多方向、多途径宣传,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

 

(根据本院刑庭提供的资料整理)

  供稿:陈荣尧  采编:梁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