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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现象背后的思考

作者:张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583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网络环境下反腐工作的新形势

    近年来,互联网反腐败案件陡然增多,“表哥”、“房叔”们纷纷“倒下”,让人们见识了网络反腐的力量。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反腐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决心。会后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反腐败问题排在民众关注热点的第二位。网络反腐案件的频频曝光,折射着迅猛发展的媒体时代下互联网已经成为群众监督的有力武器。据统计,近五年来,网络反腐案件数量逐年不断上升,2012年广受关注的15起真实网络反腐案件中,共有6起通过微博举报引起的,而其余9起案件,网络也产生了巨大的转发量和关注度,对反腐工作的推动产生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但我们沉浸在网络反腐的一次次胜利之时,也理性地看到了一些问题,让我们不得不反省网络反腐败背后的影响。

    二、“网络反腐”现象兴盛的原因分析

    (一)主体因素

    1、网络反腐参与主体广泛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3年1月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2.1%。在一项关于反腐渠道的社会调查中,74.6%的参与人选择了“网络曝光”,而选择“信访”方式的仅占1.27%。可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通民意、鞭挞腐败的有效手段。

    2、新时期公众反腐热情高涨

    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为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提供了一个新平台。一方面,公民借助互联网对腐败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实质上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重申了现阶段反腐败的重要性,报告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彰显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新时期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党的十八大后,全国各地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尤其是网络反腐,因及时公开、回应迅速,使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极大强化了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与能力。

    (二)客观因素

    1、互联网自身优势突出

    互联网被称为全球第四大媒体,当与反腐败工作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则显现出不同寻常的特点,是传统反腐败方式所不可比拟的。一是互联网在空间上是最广大的互动平台;二是互联网在时间上是最迅速的传播渠道;三是互联网在传递上是最便捷的扩散方式;四是互联网在运行中成本较低;五是互联网在效果上舆论驱动力较大;六是互联网在举报方式上具有安全性高、隐匿性强的特点。

    2、现行反腐败运行机制遇到障碍

    传统反腐败渠道的表达不畅是“网络反腐”现象盛行的现实因素。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互联网反腐败案件看,网络反腐可谓“功不可没”,而这些腐败问题为何没在相关监督部门的日常纠错中发现?“网络反腐”热潮的背后,折射的是线下举报渠道不顺畅、现行反腐败机制遭遇障碍的现实问题。基于传统举报存在信息不畅通,处理欠透明,举报保护机制缺失等情况,不少知情人在得不到妥善保护情况下选择“封口”,即便举报腐败,也可能因受到各种障碍的干扰致使案件石沉大海。网络反腐行为的出现巧妙地避开了这种缺陷,使人民群众转向寻求一种自我保护式的隐性举报。

    三、“网络反腐”现象背后凸显的问题

    尽管“网络反腐”现象在我国大行其道,全国人大也通过出台《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填补了我国网络立法的制度空白,但就技术与其未来发展而言,网络反腐行为仍处于初级阶段,从其长远和健康发展来看,还面临着诸多制约性因素。

    (一)网络反腐行为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

    我国的网络反腐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善,极大地制约了网络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方面,虽然公民的监督权受宪法法律保护,但网民的素质、文化程度良莠不齐,网络的自由性使一些非理性、情绪性的言论泛滥。言论自由权与监督权在这样开放的平台上行使容易引发以讹传讹、民意审判、“人肉搜索”甚至网络暴力,从而侵犯公民隐私。网络反腐行为一旦没有法律的界定与规范,极易形成不可控制的恶劣影响,如果这种不遵循法律的做法长期得以泛滥,必定会淡化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网络反腐败工作更难向前发展。另一方面,现行法律缺乏对网络反腐信息举报人的认可与保护,司法制度的缺失也会造成有关部门对网络反腐事件的误解或处置失当,从而不利于网络反腐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依靠网络反腐治标不治本

    网络反腐的技术基础是互联网等新媒体,而网络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自身存在不足:一是自发性与偶然性。网络监督中的群众组织是一个“无中心”的共同体,散沙状的个体反腐成本高、胜率低,缺乏组织性和长效性。再者,网络反腐走的是新闻路线,一旦“审丑疲劳”,漏网之鱼将会注定越来越多。二是隐藏性与匿名性。由于互联网管理制度缺失,网络论坛、虚拟社区的信息鱼龙混杂,难免有些存在欺骗和虚假的可能,严重影响了舆论监督的效力。一些网民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肆意发布不实言论,特别是当前网络中普遍存在“博眼球大于讲事实”的坏风气,很可能使得网络反腐行为沦为攻击、打压他人的手段,对被举报者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而举报人却能逍遥法外。据统计,在2012年通过网络举报的24起反腐事件中,有9起经调查确认为失实。如何在被举报者的人格权、隐私权与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之间取得平衡,是网络反腐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三是非理性与破坏性。网民在网络中由于相同地关注某个视野,从而结为某一话题的网络共同体,一旦网络上爆发重大突发事件,网民群体很可能盲目跟风,肆意宣泄,在不理性的舆论声音中淹没了事实真相。这不仅会破坏党和国家、政府的良好形象,更会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三)网络反腐先声夺人,给司法机关审查证据带来更大挑战

    作为司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对网络反腐事件介入调查,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互联网具有迅速传播的特点,反腐曝光后容易“打草惊蛇”,犯罪分子势必采取一系列消灭罪证的措施,进而增加了司法机关破案的难度。二是潜在的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潜伏的腐败分子会从网络反腐事件中“引以为鉴”,采取更为隐蔽的犯罪手法,公众难以发现腐败信息,从而增加了反腐败工作的难度。三是网络反腐的曝光可能影响案件审判的公正性。网络反腐案件波及面广,由于受定罪证据等客观因素影响,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不一定便是民众所愿,可能面临着极大的舆论压力,甚至迫使着一些办案人员被误导向“有罪”证据靠拢,出现民意判决,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损害审判独立性。

    四、对“网络反腐”进行有效规制的对策

    (一)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确保网络反腐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发展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专门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规范,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不利于网络反腐的有序开展。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和整合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对网络反腐行为进行有效规则。一是明确权利义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政府部门、商业网站以及公民在网络反腐方面的各自权利与义务,规范网络监督行为,约束滥用和破坏网络监督的不法行为,促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形成更为有效和规范的互动关系。二是注重建设程序性法律法规,对网络反腐事件的调查、处理、惩治等各项程序予以规范,形成制度化和透明化。三是明确界定网络反腐中公民的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诽谤之间的界限,区分不同的侵权、造谣情形,并根据违法行为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四是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网络反腐法律法规的执行效力。

    (二)推进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

    如果说网络反腐是“歼灭战”,那么制度反腐就是“持久战”。网络反腐不是反腐败工作的全部,它仅仅是对腐败事件的揭发与曝光阶段。网络反腐本质上畅通了腐败信息的举报渠道,整合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是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关键。通过制度建设与创新,能够更好地实现反腐倡廉。

    一是因地制宜搭建官方反腐平台,多渠道沟通民意,实现与民间网络反腐平台的无缝对接。无论是主管部门查处还是民间举报,单打独斗的反腐手段作用都很有限。因此,民间举报的腐败线索需要依附官方机构的权威及机制查处打击,而反腐部门也需要借助民间力量扩大腐败信息源,及时处理与反馈举报信息,以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通过官方网络平台,引导民众文明上网,时刻关注网民的反腐信息,积极正面回应质疑,有利于塑造公正阳光的官方形象。

    二是做好网络反腐信息分析工作,筛选真假信息,及时发布权威消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等而形成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一旦网络上出现相关腐败信息曝光,涉事部门应当立即成立专门舆情分析团队,辨别、筛选出真假信息,由官方网站及时发布权威消息予以通报。同时,将真实的反腐信息及时传递给反腐部门,并将处理过程的最新动态反馈给公众,保证每一起反腐案件处理得透明、高效。

    (三)正确面对社会舆论,自觉履行司法机关职责

    网络反腐仅是一种反腐败案件的来源方式,作为司法机关,在侦查办理网络反腐案件中要肩负起自己的责任,理性对待社会舆论,将网络反腐信息转化为反腐败工作的正能量。首先,建立网络反腐平台,引导公民理性提供反腐信息,扩大线索来源,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展开调查。其次,尊重法律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证据搜集工作。最后,牢固树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意识,在案件处理中正确面对社会舆论压力,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五、结语

    反腐倡廉事关国家民族复兴大业,严查腐败直接关系到改善民生。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的反腐形式,即便存在不少弊端与质疑,仍以强大的生命力不断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草根力量与官方机构的无缝对接下,通过加强监管和理性引导,网络反腐的正能量将不断得到释放。



黄小希:《网络反腐:“利刃”有“缺口”》,载《新华每日电讯》2013117,第7版。

周凯:《微博反腐已进入“剥洋葱”式深度挖掘时代》,载《党代社科视野》2013年第2期,第53-54页。

徐建飞:《新时期网络反腐研究综述》,载《克拉玛依学刊》2013年第1期,第8-11页。

武忞:《网络反腐要走入制度化轨道》,载《人民公安日报》2013119,第005版。

佚名:《网络反腐究竟能否走远》,载《文汇报》2013117日,B版。

周凯:《微博反腐已进入“剥洋葱”式深度挖掘时代》,载《党代社科视野》2013年第2期,第53-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