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10月22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125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8)肇中法技鉴字第50、51、52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18)粤12破8、9号

摇珠随机选定一个破产管理人,对肇庆市压铸厂、广东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两个破产案件进行清算工作。

破产清算

2

(2018)粤12民终785号

对赵伟通和彭小娟分别提交的均为168万元的借据进行鉴定,内容如下:1、鉴定两份借据是否为原件;2、两份借据上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签名是否原始签名以及指模是否属于赵伟通;3、若其中一份借据是复印件的话,复印件是否从另外一份复印出来的。

文书、痕迹鉴定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肇中法技鉴字第50、51、52号.docx


 

 二0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