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7月31日)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次数:307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41、42、43、45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41号

对案涉强拆行为所损毁的位于四会市东城区清东村委会黄泥塘村的房屋、地上附着物、青苗及经济作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25日。

资产评估

2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42号

评估被执行人陈欲和(441XXXXXXXXXXXXXXX)名下的座落于怀集县中洲镇糯塘村杨树经济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怀集用(2010)00610]、文若宣(441XXXXXXXXXXXXXXX)名下的座落于怀集县连麦镇文岗区绿豆地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第2570358)、文若宣(441XXXXXXXXXXXXXXX)在广东怀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1541988帐户中2448股股金。

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

3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43号

评估被执行人邓建明(440XXXXXXXXXXXXXXX)在广东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2019493账户中10000股股金。

资产评估

4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45号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对肇庆市西江北路星湖奥园B1-1幢房地产(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肇字第0100120372号)进行评估。

房地产评估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