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12月24日)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次数:6544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54-63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54号

对被执行人肇庆盛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的肇庆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并出具报告书(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会计审计

2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55-62号

选定一家二级破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肇庆市北岭物资公司(55号案)、广东省肇庆星湖旅游实业总公司(56号案)、广东省肇庆星湖化工企业集团公司(57号案)、肇庆市旅游实业发展公司(58号案)、肇庆市星星企业集团公司(59号案)、肇庆市中国国际旅行社(60号案)、肇庆市西江汽车贸易总公司(61号案)、肇庆市旅游物资公司(62号案)等八宗强制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强制清算

3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63号

选定一家三级破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高要市公司强制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强制清算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