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7月13日)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次数:4617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4-46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7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4

选定一家三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广东肇庆蓝带饮料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工作

破产清算

2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5

选定一家三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广东省南粤进出口公司四会办事处强制清算案进行清算工作

破产清算

3

(2020)肇中法技鉴字第46

对肇庆鑫盈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存放于该厂内所有的机械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评估当天

资产评估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