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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名工人喜领欠薪230多万元

作者:陈希云 梁育锦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4-10-24   浏览次数:113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企业倒闭,拖欠167名工人的工资230多万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追回?9月22日,百余名工人在四会市人民法院悉数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满满的暖意打败了深秋的寒凉,工人们脸上终于洋溢起久违的欢喜笑容。四会法院表示,该案最大的难点在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异地多个法院已被查封、涉及金额较大,人数较多。

公司多处欠债 财产多地遭封

    肇庆高新区某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一知名企业,专营安全生产设备并销往全国各地,后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出现断裂而倒闭,老板跑路并拖欠工人工资。为了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公司的167名工人向肇庆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公司须于裁决书生效后支付拖欠工资230余万元,但某公司并没有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于是167名工人向四会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在2012年4月受理了该案。

    其间,四会法院想对被执行人的一些财产进行查封,但是经核实,该财产并非被执行人所有,法院无权对其进行处置。随着调查的深入,四会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除了欠下工人的工资外,还拖欠了大笔的银行贷款与货款,而被执行人的一些财产也早已被广州市多家法院以及珠海市、清远市和肇庆市等多地法院查封。四会法院于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期间陆续受理以上述两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49件,包括其他法院要求参与分配的案件22件,其中工人工资1件,债权债务48件,主要是该公司与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其他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总涉案标的款达1.4亿元。

跨市多方协调 讨回230万元

    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四会法院受理案件后马上组织骨干力量开展优先受偿权专项执行行动。他们主动与先行查封的其他法院取得联系,并一一做好协商沟通工作,发现有的法院已经着手对被执行人的涉案财产进行变卖。根据法律规定,多个法院均对标的物进行查封的,最先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法院具有对被查封财产的处置权。为尽快实现167名工人合法的劳动债权,四会法院多次召开执行局局务会议,研究执行方案,主动将案情上报至肇庆市中级法院,并和其他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向其说明被执行人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在四会法院的努力下,最后多方在变卖款项的分配细节上消除分歧,多地法院也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将案件全部移交四会法院执行,使执行工作不陷入僵局,确保了167名工人参与分配和优先受偿的权利。

    随后,四会法院依法委托拍卖公司对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车间一、车间二进行联合拍卖,由竞买人以最高价1230万投得。尚有部分机械设备虽降价未能成功拍卖,评估价约100多万元。款项到帐后,执行法官按照民生优先和多方协调的结果,优先将工人工资款部分预留。经过仔细计算、核对,第一时间将230多万元工资款发到167名工人手中,保障了工人们的胜诉权益。在领到法院发放的工资后,一名工人说:“没想到那么快就能拿到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很高兴,心情也很激动,感谢法院。”

    四会法院牢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办理每一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创新执行方法,及时将执行到位的欠薪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中。该院领导表示,四会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尽力让每一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