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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法院以司法建议促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作者: 刘畅 刘浩辉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63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建议贵局加强对涉黑恶财产证据的收集,建议严厉打击违法盗采运输河砂的行为;建议进一步做好乡村治理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肇庆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结合在审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和长效机制建设,为肇庆市推进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向执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60份,内容涉及违法线索、涉案财产查控处置、生态保护、乡村治理等方面,其中有51份得到积极反馈并采纳,反馈率达85%。

延伸审判职能,纵深推进平安建设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一大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肇庆法院在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充分延伸刑事审判职能,不断加强与行业部门协作配合,注重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着眼深挖根治,切实把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准脉、开好方”。

今年6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罗某某等31人涉黑恶一案时,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向市公安局提出加强对涉黑恶财产证据收集的司法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涉案资金的查证,深挖犯罪财产线索,全面收集、固定涉黑恶案件中所扣押财物的来源、权属等证据材料,助推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成效,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在收到肇庆中院的司法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复函,根据司法建议,公安机关组织调研指导,逐案梳理整改,成立财富调查小组,认真查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进一步加强执法公开度,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提升了办案实效。

守护生态环境,服务肇庆绿色发展

滥开滥采属于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犯罪领域,肇庆将矿产资源滥开滥采、河砂领域作为整治的突出问题。为改善行业乱象,全市法院在河砂行业治理方面发出司法建议29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按期回复,并落实整改,为肇庆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在全市范围内迅速落实整改,主动向法院反馈最新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9月,全市已完成1906公里河道、4座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河道监管。对全市97条河道,合计2922.5公里,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同时,落实河长制,构建河道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经过一系列整治,西江盗采河砂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正常采砂活动得到恢复,河砂采运走向了规范开采经营。肇庆中院向市水利局发出的司法建议,也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村霸”“恶霸”对群众的日常生活影响极大,为做到“行业清源”, 法院针对村、社区一些欺行霸市、滥用职权的不良现象,建议有关单位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治教育,切实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9月,高要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欧某泉等13人涉黑案时,发现被告人欧某泉曾利用自己担任村委干部的职务之便,实施多项涉黑恶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恶劣。经研究分析,法院依法向九市镇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做好农村村民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正确引导村民选举活动,审查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杜绝农村基层组织涣散的现象。”案件审判长张志鹏介绍:“个别村居干部利用职权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仅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还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从源头上根治整顿。” 

九市镇政府在接到司法建议书后,积极研究并出具整改措施,并及时向高要法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表示将全力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化“头雁”工程,做好摸排调研和宣传警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基层治理建设,营造两委换届选举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作为审判机关的我们,既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又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全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工作分管副院长郑招祥说。 

下一步,肇庆法院将继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深入分析研判,及时从法律角度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完善制度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体落实、互相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