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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全面小康,人民法院交出“司法答卷”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

作者:乔文心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6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种业种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集中清理涉企业和企业家久拖不决、久押不决案件。”

 ……

    一项项务实举措、一件件典型案例,生动展示了人民法院为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付出的不懈努力。

    在9月23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解答媒体提问,回应社会关切,详细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关情况。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更安全的食品、更可靠的医疗、更加有效的权利保护……面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人民法院如何履行职能?

 

    “比如,要加大信息化时代网络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严格保护人格权特别是个人隐私。”贺荣介绍,人民法院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司法保护。

 

    ——保障食品药品更加安全。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福喜食品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庞红卫系列疫苗案等重大涉民生案件。2013年以来,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近7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安宁。人民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227份,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2013年以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47.5万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和休息权。

 

    ——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出台关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等规范性文件。

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65万件。

 

    ——保障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解释的同时,新制定实践急需的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劳动争议、担保制度等首批司法解释,保证民法典施行后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

 

    贺荣透露,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的危害食药安全源头犯罪、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侵害禁令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充分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平安是民生所盼,是发展之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姜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刑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50多件。2013年至今年6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64.7万件,判处罪犯1143.9万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万件23.1万人,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857件,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金额1484亿元。经过三年的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妨害疫情防控、污染环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盗窃窨井盖等犯罪,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姜伟表示,人民法院着力加强民生保护和产权保护,依法审结一大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切实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

 

    2013年至今年6月底,人民法院对495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53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61案125人。

 

    “精准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贺小荣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审理了一大批涉农业农村的相关案件,发布了典型案例。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支撑。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和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类型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审理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行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

 

    2013年至2021年8月,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纠纷等案件46万余件,一审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近2万件,审结一审赡养纠纷案件21万余件,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60余万件,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贺小荣说。

 

    “司法守护美丽中国”

 

    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公益诉讼案……贺小荣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涉及破坏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四部司法解释,探索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彰显了司法守护美丽中国的责任担当。

 

    目前,人民法院已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1993个,构建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黄河流域九省区司法协作机制。实行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区划案件集中管辖,实现了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和系统保护。

 

    “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节能减排案件,支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机制的探索。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贺小荣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的生态环境司法将坚持最严密法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多元共治。

 

    “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小康意味着经济富裕、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全面小康社会,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

 

    刘贵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全方位、机制化地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尤其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刘贵祥说。

 

    据了解,从2016年到2020年,人民法院甄别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190件237人,进一步营造了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2013年至今,全国法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645万件,办理执行案件583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共10万亿余元,有效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累计有854万人次的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债务。

 

    淘汰落后产能、清出“僵尸企业”、清除市场信用垃圾……刘贵祥介绍,自2013年至今,人民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32万件,同时,充分利用司法重整这一制度工具,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转型升级,帮助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流动性困境,实现涅槃重生。

 

    发布会介绍,仅2020年,人民法院通过重整共计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刘贵祥透露,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着手修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起草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进一步健全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此外,人民法院还在涉外司法领域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出台指导意见、开展司法协助等,服务和保障对外开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迄今为止,联合国贸法会判例库已经收录中国法院裁判文书35份。”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解决跨境纠纷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为国际争议解决贡献了中国方案。

 

    “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

 

    小康社会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纠纷化解更加多元高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义务。

 

    “如何破解诉讼难,这是各国司法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发布会上,姜伟介绍了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全国各级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厅网线巡”格局,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的诉讼不便,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超过95%。全国3056家基层法院和10145个人民法庭普遍建立了诉讼服务站点,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及时解决纠纷。全国95%以上法院建立类型化调解室,增设速裁团队,通过“法院+社会力量”,借助社会资源一站式化解纠纷。今年1至8月,7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实质性化解,审理周期大大缩短。目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调解组织5.6万个,调解员20.7万名,累计在线调解案件2113万件,平均调解时长18天,每天有3.8万件矛盾纠纷在平台上调解,每分钟就有42件成功调解在诉前,纠纷解决更加简便、快捷、低成本。

 

    “诉讼服务已经进入智慧时代,群众打官司可以一次不用跑。”姜伟表示,目前四级法院立案、交费、保全、鉴定等事务100%全程网办,半数以上案件做到“网上立、自助立”,跨域立案服务网点覆盖四级法院及人民法庭,老百姓异地诉讼难、诉讼累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相对低……这些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的普遍难题如何解决?

 

    贺荣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特点,人民法院完善证据规则,支持证据保全,切实减轻举证负担。推进繁简分流,探索完善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推动建立国家层面上诉审理机制,技术类案件二审平均审理周期由过去超过一年大幅缩短至目前的120天左右。支持维权合理费用,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显著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

 

    “在一起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金额达到1.59亿元,依法保护重要产业核心技术,有效震慑不法行为,让侵权违法者无利可图。”贺荣说。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29.2万件,其中专利16万件,著作权146.4万件,商标48.6万件,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万件,2020年比十年前增长了86.1%。

 

    贺荣表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围绕安全、激励、公平、规范、保护等重点,全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发布会还透露,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意见、公布一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出台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