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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云浮两地法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跨区域共同守护西江流域绿色发展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03   浏览次数:46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西江是珠江水系中极为重要的支流,是肇庆、云浮两地人民的母亲河,作为保护西江流域环境资源的最后一道防线,肇庆、云浮两地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构建新时代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面加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西江流域绿色发展, 6月2日下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德庆县举行《关于构建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

肇庆中院副院长洪望强与云浮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开勇共同签署《关于构建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从一体办案机制、裁判统一机制等十个方面明确了两地法院的协作方向和具体内容。明确搭建“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沟通交流平台”等沟通联络机制;对于跨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照便于审理、便于执行、便于化解纠纷原则,构建一体办案机制;对跨区域环境资源执行案件中的环境资源修复、禁止令、第三方治理等案件特殊执行事项,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探索设立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工作室。同时,明确构建裁判统一、多元共治、审判协助、信息共享等机制。


会议指出,肇庆、云浮两地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和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护航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肇庆、云浮两地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护西江流域环境资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西江流域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需求,加强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有机衔接,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规范化、专业化。要围绕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商解决环境资源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机制落实,形成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筑牢西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探索创新,协同推进,在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机制、建设环境司法修复示范基地等方面大胆探索,通过联合开展调研、培育改革案例等方式,及时归纳总结两地法院在推进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创新举措,努力打造符合本土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省法院亮点品牌,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肇庆+云浮”协作样本。

会上,肇庆中院、云浮中院和郁南法院分别介绍了两地法院环境保护审判情况,德庆法院和封开法院分别介绍了“三合一”审判工作室的建设情况及贺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经验。与会法院就办理生态环境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西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进行研讨交流。

肇庆中院、云浮中院、德庆县委、德庆法院、封开法院有关领导,端州、鼎湖、高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