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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1+6+N”?肇庆法院这样做→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22   浏览次数:266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不用到法院,出小区转个弯案件就解决了!”刚从信安社区诉讼服务站走出来的市民刘先生感到一阵轻松,近日,刘先生仅通过一块电子屏,便参与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在线调解。

“本来以为要跑好几次法院的,立案时工作人员说我家小区附近就有个诉讼服务站,可以查案件还可以远程诉讼。”刘先生说,这也是他第一次尝试法院的司法服务“智慧屏”。

在线调解结束后,刘先生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通过司法服务“智慧屏”完成了司法确认,这样的“法院速度”令他非常满意。

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在线庭审......人民法院依托一块司法服务“智慧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打官司”成为了现实。今年8月,肇庆中院锚定综治中心这个“1”,在端州区以外的其他7个县(市、区)的镇(街、乡)综治中心设置14台司法服务“智慧屏”,为当地群众提供智慧便捷的司法服务,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司法驿站。这也是肇庆法院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当前,全面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省委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此,肇庆中院出台了《肇庆法院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1+6+N”工作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构建政法委领导、法院指导、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格局。

《实施方案》聚焦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能动履行法院职能。

在源头治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要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和压降“万人成讼率”;推动增强基层群团组织及自治组织矛盾纠纷治理能力;对纠纷进行大数据研判预警,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建议。

在非诉解纷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镇村(街道、社区)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延伸法庭职能触角,认真落实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街道设立诉讼服务站或者司法惠民中心,把诉讼服务、非诉解纷工作延伸、下沉至乡镇和街道基层治理末梢,最大限度将基层社会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在执法办案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多诉合一机制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审慎处理涉社会伦理、公共道德等公众代入感较强的案件,完善巡回审判激励保障机制,健全诉讼服务辅导机制,探索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派驻立案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诉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

“1+6+N”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综治中心,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等6大社会治理力量和N个其他综治力量的作用,构建大调解格局,统筹协调、整体联动,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资源联动配合和解决途径有机衔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