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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公正和效率 推动高质量发展 广东吹响提升审判质效集结号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4758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审判质效就是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说,“全省法院要扎实奋战三年,实现审判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以审判质效综合提升的实际成效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今天召开的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全省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张海波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在审判工作的实处,着力在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上下功夫,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中,更好地实现群众的利益诉求、公正需求和价值追求,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中,把实现公正和追求效率、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更好结合起来。


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如何针对影响和制约审判质效的“痛点”“堵点”“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会前,广东高院赴各地深入调研,2个月内先后召开了10余场座谈会,问计于基层,问策于一线,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各地案件数量和类型特点,明确不搞“一刀切”式的目标,构建了“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即:存案下降;审判质量和实质解纷能力提升;四类案件监管机制、繁简分类审理机制、裁量权和执行权规范行使机制优化。评价目标体系采用的“指标+机制”二元结构,涵盖了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能力和审判权运行机制等内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审级“量身定做”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


“提升审判质效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把握其中的辩证关系?”张海波这样说,把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诉源治理和立案登记制的关系、服判息诉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关系、司法裁判稳定性与审判监督职能的关系、司法办案和业务指导的关系,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吁青 庄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