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辆执法执勤车辆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24   浏览次数:2317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对三辆执法执勤车辆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本院定于202242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我院三辆车:1、2009年6月购买的5座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粤HA088警车,已使用13年);2、2010年6月购买的9座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粤HA076警车,已使用12年);3、2006年8月购买的丰田牌5座轿车(粤HE5087,已使用16年)在本院在册资产评估机构中摇珠指定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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