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补贴已经到账,我马上偿还部分租金!”在电话里得知案件最新进展时,高要法院蔡惠婷法官脸上浮起笑意,回想起一个月前的那场风波,她仍记忆犹新……
黄某向某经济合作社承租了一处楼房开办幼儿园,起初双方合作顺畅。2025年起,幼儿园经营日渐吃力,开始长期拖欠场地租金。
合作社多次沟通催告后,提出解除租赁合同,但黄某因前期装修与设备投入成本较高,且园内尚有在读幼儿需要安置,始终不愿终止经营。
截至2026年5月,黄某累计拖欠的租金达25万余元。合作社多次催讨无果后,将其诉至高要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支付欠租并腾退房屋。
2026年6月,该案首次开庭审理,双方均明确表达了庭后和解意愿。考虑到案件涉及在读幼儿就学权益,且解约、租金核算等事宜需经合作社村民会议集体议定,蔡法官准许双方庭后自行协商调解。
然而,双方私下协商过程波折不断,多次达成初步共识又反复推翻,矛盾逐渐加剧。随后,合作社因催款无果、协商停滞,强行对幼儿园大门上了锁,即便经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合作社也拒不退让。
突如其来的锁门,导致家长送学受阻,幼儿园教学秩序严重受扰。为维护自身权益,黄某随即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合作社赔偿因强行锁门造成的经营损失,原本单一的租金纠纷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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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纠纷继续僵持,不仅会衍生更多诉讼纠纷,更会直接影响孩子们正常就学和辖区安定。
蔡法官迅速联系到在高要区教育局就职的政协委员何晓萍,全面核查幼儿安置情况。
经核查确认,除临近毕业的大班幼儿无需转学、不影响后续升学外,其余在读幼儿均已妥善分流至周边幼儿园就读,所有幼儿就学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
得知孩子们基本有了着落,蔡法官稍稍松了口气,但她清楚,黄某和合作社之间的矛盾还没解开,这类纠纷不仅需要法院居中调解,还要把懂政策、善调解的专业力量请进来,一起合力解开这把“锁”。
于是蔡法官迅速启动“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组建案件调解组,邀请教育领域政协委员何晓萍、深耕基层调解工作的政协委员梁永锋,并联合属地街道办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该案调解工作。
鉴于双方此前多次自主协商均陷入僵局、对立情绪较大,蔡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分场调解模式,尝试化解对立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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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某,何委员立足教育行业管理特点,帮助黄某客观分析幼儿园当前经营困局及后续经营的可行性。
话音刚落,黄某忍不住叹了口气:“我也知道难,可开园的设备、装修全砸在里面,我也是真不甘心。”
何委员听罢,放慢语速回复:“黄园长,你的心情我理解。但咱们把话说在前面,在纠纷彻底化解之前,我们将从严规范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保障辖区教育秩序稳定。”
这番话给黄某划下了一道清楚的底线,黄某手指在桌沿来回划动,低声说:“可那么多租金,我一下子也拿不出来……”
一旁的梁委员接过话,结合普惠性幼教扶持政策,详细说明了专项运营补贴的审批流程和发放节点,为黄某科学规划收支,梳理还款能力提供了思路。
在两位委员专业解读、耐心疏导下,黄某“固守前期投入、不愿止损退让”的心态有了松动,开始认真权衡继续经营的现实条件,最后主动提出愿意协商还款。
另一边,面对蔡法官,合作社代表理直气壮地表示委屈。“蔡法官,我们是被拖急了,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的。”
“我知道你们的无奈,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做会对在上学的孩子造成多大影响?”蔡法官立足法律法规,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既认同合作社诉求的合理性,同时明确指出其“强行锁门”的过激维权行为需要纠正,客观界定该行为造成的经营损失及法律责任。
意识到自身维权方式存在明显不当后,合作社代表进行了深刻反省,不仅主动承认过错,更同意了在租金核算金额上作出让步,全力配合化解纠纷。
对立情绪消除后,蔡法官引导双方对所有争议进行“一揽子”清算——拖欠租金、私下协商时已还款项、锁门造成的经营损失……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经各项费用抵扣后,黄某还需分期向合作社支付剩余租金85000元,并于一个月内完成幼儿园后续事宜处置,将案涉租赁场地腾空返还给经济合作社。
另一方面,在两位政协委员的指引下,幼儿园也申请了专项运营补贴,目前已经顺利到账,填补了黄某的部分还款资金缺口。剩余款项黄某正积极筹措,按期付款、腾空场地等协议约定事项均稳步推进。这把横亘在双方之间的“心锁”,也终于在“政协+法院”的合力下顺利解开。
2026年以来,高要法院持续深化“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专业优势、基层联动优势,联合化解矛盾纠纷94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切实守护辖区和谐稳定。
资料来源:高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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