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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战果!历时二十多年的房屋相邻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次数:285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我市封开县法院执行局与县人大办共同执结一起拖延了二十多年的房屋相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阿忠与阿光、阿煌二人是邻居,房屋上下相邻,后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诉至封开法院。

 

19887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以阿忠屋前墙板为基点量出,顺屋的坐向左边2.5米,右边4米的土地属阿忠使用的土地。阿忠遂按该判决范围修建了围墙。

 

199811阿光、阿煌在拆旧建新屋时,向其屋后空地(阿忠围墙前空地)分两级挖土,建了新屋。阿忠认为阿光、阿煌将其围墙前的部分空地挖掘,影响其通行并令其屋潜在危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潜在的危险。

 

法院受理后依据封开县房屋安全鉴定书的鉴定意见,为确保相邻双方的房屋安全,判决由阿光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方案修建挡土墙以消除危险。阿光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910因判决生效后,阿光采取消极态度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阿忠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封开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阿光、阿煌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阿光、阿煌不但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且情绪十分激动。

 

2001法院领导及执行人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未果,考虑到被执行人阿光、阿煌已超60岁,年老体弱,不适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于这年中止执行。

 

200612申请执行人阿忠过世,法院依法变更其子阿弟为本案的权利义务继受人。但因本执行案没有具体的履行标准,在不量化为财产给付前难以代替执行,案件未能及时解决。

 

2010市中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亲自带队,与封开县政府领导等到现场开展工作。经调解,申请执行人阿弟同意由其负责建挡土墙,由政府部门予以26000元资金扶持的解决方案。

 

2017申请执行人阿弟认为扶持资金不足以完成整个挡土墙的砌建,加之被执行人阿光阻止,导致本已协调好的解决方案无法实现。申请执行人阿弟遂申请要求继续执行本案,案件执行情况一波三折。

 

虽然如此但是我们没有放弃并通过不懈的努力解决问题

 

封开法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公信力的特点,积极邀请他们参与本案的调解和执行工作,经县人大法工委孔祥源主任及法院执行员到现场多次调查,就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听取双方的意见,积极与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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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与人大代表到现场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执行人员和人大代表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协议,并已经将挡土墙修建完毕。至此该起历经二十年的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顺利执结,是我市法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的又一战果。通过此次创新执行方式,我市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执行渠道,穷尽执行措施,对影响大、难度大等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执行,积极推进阳光执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