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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举报!广宁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作者:   信息来源:广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6-27   浏览次数:121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请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狂奔了!

昨天,广宁法院曝光了

最新一批失信黑名单!




生活中碰到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


如果你是债权人,碰到失信被执行人欠钱不还,我们建议你到法院立案,走法律程序。可千万不要自行上网曝光或者找所谓的“讨债公司”上门要债,没准会造成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故意伤害他人等严重后果,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你是群众,在广宁县发现了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行踪,欢迎积极向广宁法院举报,举报电话是0758-8626011、8626012、8626009、8626002



您的一次举报

有可能会帮申请执行人

追回他的财产哦!

一起来看看吧!






广 东 省 广 宁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等文件精神,发布本公告:      

  一、凡在本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到本院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完毕的,本院将予以结案并按照法律程序屏蔽其失信记录;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到本院或者同级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二、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自愿履行协议内容的,在协议履行期限内,本院将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规避执行行为的,本院将依法严惩。   

  三、所有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提供现住址及联系电话,如实申报财产,并保证将随时接受传唤到庭;住所、联系电话及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本院报告。对拒不报告以上情况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四、具有公职人员等身份的被执行人,应模范遵守法律,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将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予以通报,并建议予以相应处理。  

  五、本院在本公告发布后将集中力量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对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将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如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将会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本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举报电话:0758-8626011、8626012、8626009、8626002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别注意!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若您符合上述情形,请联系法院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此处是指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删除)。




内容 | 广宁县人民法院

图片|部分来源网络

编辑|公正肇庆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