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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推出便民措施 短信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度

作者:彭建基 麦彦彦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06-21   浏览次数:84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申请执行人向肇庆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后,只需安坐家中,法院就会在执行工作的不同阶段,向当事人手机发送短信告知执行进度。这是市中院从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执行信息短信告知当事人”制度带来的便民服务。

    实行“执行信息短信告知当事人”这一制度,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提升执行效率,落实“阳光执行”、“主动执行”措施,在执行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搭建起信息互通的桥梁。根据这一制度的相关流程,执行案件一经立案受理,就会由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发送相关执行信息,使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执行案件的相关情况。在不同的执行阶段,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发送包括当事人信息及案件基本情况、执行进展情况、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措施的采取情况,以及执行法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这项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进程,避免当事人因对执行工作不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从而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