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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瘫痪在床 法官上门开庭

作者:叶志敏 黎英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14   浏览次数:49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封开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为老年当事人诉讼创造便利条件,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被告瘫痪在床法官上门床边开庭

    陈某英与74岁的被告陈某勤系父女关系。今年8月,因为房屋权属问题,女儿陈某英将父亲陈某勤告上法庭。陈某英认为涉案房屋其出了一半资金购买,诉请法院确认该房屋属于原被告共同所有,要求作分割处理;而陈某勤坚称该房屋是其独资购买的。

    被告陈某勤因病瘫痪在床多年,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当承办法官得知被告陈某勤的病情后,最终决定将庭审安排在被告家中,以期能唤醒原、被告的亲情,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今年9月2日,承办法官与书记员一同驱车来到二十多公里外的被告家中开庭。庭审过程中,陈某勤一直卧床,显得非常虚弱。法官不时询问被告能否继续,当需要向被告提问时,法官尽量放慢语速,言简意赅,确保被告陈某勤能尽量轻松地听懂提问。当被告回答法官问题时,法官耐心听取,并且将被告断断续续的语句整理好,向被告及其代理人重复,以确保记录与陈述一致。
    承办法官秉承着重调解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苦口婆心地展开调解。虽然最后由于双方始终对房屋的权属存在较大争议,达不成和解协议,但被告对最后的判决结果也表示理解。“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打官司,原本以为法律很深奥,没想到法官能解释得那么通俗,我都能理解。”被告陈某勤感慨道。被告的代理人即其儿子也对法院这种便民为民的做法表示感谢:“虽然输了官司,但法官能如此为民,我也服了。”

法官上门开庭 古稀被告人当庭悔罪
    今年9月10日,封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辖区内某村,在某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年已75岁的被告人张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已年过七旬、患有高血压而行动不便,且疑似有老年痴呆症的实际情况,秉承依法办案和人性化办案的原则,经过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决定把法庭设在被告人所在村委会。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人释明法律法规,确保被告人听得清、听得懂。
    最后,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并对法院能上门开庭表示由衷的感谢。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专门就销售假药的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及现场旁听的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以前是我不懂法,不知道卖假药违法,甚至还以为我卖的这个药能帮人。经过法官释法,我以后再也不会卖假药了。”被告张某说。

 

最大限度为老年人诉讼提供便利

    考虑到老年人生理上处于劣势,行动不便、头脑不灵活;内心孤独压抑,性格容易偏执;法律意识普遍较低;诉讼能力弱等特点,无论是民事被告,还是刑事被告人,封开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最大限度地为老年人诉讼提供便利。如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会随时热心递上一杯温水,耐心引导老年人立案。在执行阶段,如确有必要,优先执行涉老年人案件。
    从2013年以来,截至今年10月,封开法院共受理涉老年人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101件。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以及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性,上门开庭达30次之多。
    封开法院在做好涉老年人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做好审判延伸服务工作,随时掌握审判中出现的涉老年人的新问题、新情况,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尊老、爱老、敬老的法制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