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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音乐版权侵权案

作者:叶志敏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52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2年至今,侵权案376例,KTV败诉率达99%

    ●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

    ●相关部门呼吁用合法手段获取使用权

    肇庆两级法院有关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及音乐版权侵权类案件,2012年结案数108件,2013年结案数191件,2014年结案数77件,在这三年来审结的案件中,KTV方的败诉率竟达99%,维权方几乎一告一个准。

    肇庆市文广新局版权科相关工作人员建议,KTV经营者应通过合法手段取得音像的使用权,一旦使用盗版,就属于侵权,难免输官司。

    现状 KTV败诉率达99%

   案例1

    2014年8月,某音像协会告李某未经授权或许可在其经营的KTV内,使用音像协会享有著作权的10首音乐电视作品来赢利。某音像协会请求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从其曲目库中删除上述10首侵权音乐电视作品,赔偿该音像协会经济损失1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依法审理后,根据李某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时间的长短及经营的规模、主观过错程度等,最终判令被告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其经营的KTV点歌系统中删除某音像协会享有著作权的上述10首音乐电视作品,赔偿某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8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2

    2013年10月,某饮食娱乐公司在未经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KTV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某市天语公司享有著作权的30首音乐作品,某市天语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饮食娱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从其曲目库中删除30首侵权音乐电视作品,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赔偿某市天语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3千元,由某饮食娱乐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尽管某饮食娱乐公司辩称其只是使用购买的电脑点歌系统,但法院认定采用电脑点歌系统的方式点播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并不影响对音乐电视作品的使用和放映事实的认定。最终法院依据判决:被告某饮食娱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某市天语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上述30首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侵害,并在其经营的点歌歌库中删除上述30首歌曲;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 维权者几乎一告一个准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及音乐版权侵权类案件不少。2012年结案数108件,2013年结案数191件,2014年结案数77件,其中主要是KTV音乐、音像版权案件。“KTV版权案件无论是对KTV经营者,还是版权维权者都是极其消耗资源的一件事。”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认为。

    目前,我市KTV版权案件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维权方都是通过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维权,版权拥有者除非不行动,否则一告一个准,我市在2012——2014年审结的涉及音乐版权案件中,原告败诉的案件只占1%,99%都是胜诉。市文广新局有关工作人员认为,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KTV经营者的利益,最终也不利于整个KTV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

    败诉原因 法律意识不强习惯了“吃白食”

    为什么这类案件原告胜诉率如此之高?原因有三。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著作权人将其著作权或版权授权第三人进行专门管理和维权保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专门维权。原告的专业性比较强,基本上是在证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起诉的,遇到证据不充分或者没有胜诉把握的就不起诉或撤诉。在这种“专业化”队伍的“围攻”之下,一旦进入司法程序,KTV经营者必败无疑。

    另一方面,一直以来,国人对于版权的认识都比较欠缺,大部分经营者的意识依然停留在过去“吃白食”的阶段。据办案法官介绍,此类案件的被告多为KTV和酒店等娱乐型的场所,他们大多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或误以为自己购买了点歌或播放歌曲的系统就等同于购买了音乐的使用权。还有一些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地处偏远地区,侵权行为不会被发现。

    市文广新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前几年,在推广这项工作时,难度相当大,因为KTV经营者已经习惯了免费使用版权,实行有偿使用,他们会不理解,甚至有抵触心理。如今,可以借助司法途径推动版权工作,虽然代价有点大。

    应对合法使用版权将是趋势

    市文广新局版权科王科长对记者说,一方面要加大行政部门调解力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也尽可能减少经营者的损失,达到双赢。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KTV经营者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下一步,我们将筹备成立肇庆市版权协会,专门协调双方关系。我们更希望KTV经营者能主动联合起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音像的使用权。”王科长表示,合法使用版权,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KTV音像版权官司的增多,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法院的重视。早在2011、2012两年肇庆市法院审结了大量涉音乐版权侵权案件后,市中院总结经验向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2014年受理该类案件的数量较2013年呈大幅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