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表彰 法院系统69个集体21名个人榜上有名

作者:路聪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121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等55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等14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吴文琦等21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此外,各级法院在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中还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23个以女干警为主的集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张爽等26名女法官予以通报表扬。

上述集体和个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以崇高的精神境界、高尚的思想品格、过硬的司法作风,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充分展现了当代中国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气魄和靓丽风采,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女法官和其他女工作人员,要以受到全国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最高人民法院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在新时代新征程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