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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96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确保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等文件精神,现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义务,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