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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执行局与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 第五次联席会议并达成共识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19   浏览次数:73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肇庆中院与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执行联动第五次联席会议。肇庆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岑慧勤、市住建局副局长余锦兴以及双方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双方就执行联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和交流,并达成如下共识:一是根据新修改的《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只有首封法院的查封才具有法律效力,在首封法院未解封前,其他法院的轮候查封均未生效,不能处理查封财产。二是规范完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格式,有利于双方了解协助执行的内容。三是法院派员上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部门窗口应当在当日签收资料,并加盖协助单位签收章,同时出具电子受理单。四是初步具备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专线的条件,探索建立执行查控专线,查询全市房地产的信息资料。五是加强点对点的沟通和协助,落实联络员名单。在执行法官外出与房管部门进行工作衔接遇到阻力和困难时,或者房管部门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以由联络员进行点对点的沟通和协助。

(根据本院执行局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