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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向市律协提出的司法建议获积极回应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1   浏览次数:60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庆中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些律师代理案件存在不遵守执业行为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遵守法庭秩序、故意拖延诉讼期限、通过中间人过问案件等。

为此,肇庆中院近日向肇庆市律师协会提出如下司法建议:一是强化律师职业伦理培训。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法律业务及职业道德学习,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新近施行的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律师规范执业的监督指导。积极引导律师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认真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对律师执业的专项检查或考核、对律师重大投诉案件的查处以及对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律师的依法处罚。三是强化与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对话机制,畅通法律疑难问题探讨渠道,合力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市律师协会收到上述司法建议后组织协会领导及律师进行研究,并向肇庆中院发出复函:一将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把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列入2017年度工作计划,抢抓落实。把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按计划定期组织律师开展教育培训,着重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依法诚信执业。二将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律师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及对律师执业的专项检查或考核等。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开展网上投诉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对律师行为投诉和监督。三将加强与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的沟通。建立协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这个平台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对话机制,畅通法律疑难问题探讨渠道,合力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根据本院民四庭提供的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