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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预防青少年犯罪微观体系之构建

作者:贺林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次数:1166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贺林森

 

我们常常把青少年视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人民总是对青少年一代寄予厚望,殷切希望他们能够早日成为栋梁之材,报效祖国。诚然.绝大多数的青少年能够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但亦有少数的青少年堕落沉沦,乃至违法犯罪,他们的行为往往使党和人民感到痛心,其父母及亲人倍感伤心,而这些青少年自己则往往极度灰心。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十一五期间,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了12.6%,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 。而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的调查也显示,目前我国小学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6.4%,有严重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4.2%;初中生的这一比例分别是14.2%2.9%;高中生分别是14.8%2.5% 。从我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统计来看,2008--20103年间,共判决595名;而2005--20073年间则为609人,其形势亦不容乐观。近年来,从云南马加爵到陕西药家鑫,一桩桩令人怵目惊心的血案,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深思。于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课题摆在我们面前,即如何构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体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以期使更多的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

谈及犯罪预防,应该说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必须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手段和采取社会性和专门性的防治措施,来消除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以便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而对于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体系面言,由于青少年本身的特殊性,就决定其更为复杂,任务更为艰巨。对此,我国许多犯罪学研究专家都提出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体系,进行系统的、综合性的会诊治疗,以期取得理想疗效。有鉴于此,笔者试图从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入手,来探讨如何在我国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微观体系,以期对和谐社会之建设有所裨益。

 

一、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 受社会经济发展负面效应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可谓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的腐蚀着青少年的纯洁心灵。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与之相关是: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极度贫富分化现象和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所产生的潜移默化。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既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又对涉世不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对于成长中的青少年而言,正确的、先进的文化理念不去占领阵地的话,那么错误的、落后的文化垃圾就会充斥市场,污染心灵。

(三)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我国自古就有养不教,父之过一说,可见,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其重要。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父母的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父母要特别注意克服自己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窘迫,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非打即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同时,我们不能不关注是,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公众在家庭教育问题上的引导作用。应该说,大众传媒在家庭教育指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功不可没。但是突出的问题是对家庭教育指导主流的声音、科学理念长期、有效的传播存在缺陷。而过于注重一时效应。尤其是对某些谬论和错误倾向的推波助澜,给家长带来很多的误导。比如多年前一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引领者无数家长对孩子盲目实施过度启蒙教育.违背了孩子成长的规律,亦不符合因材施教原则;近年来对孩子心理问题、网瘾问题、青春期问题以及养育成本、孩奴等问题进行夸大的、不负责任的宣传报道,加剧了无数家长的养育焦虑,导致更多的不理智教育行为;再比如对考高分、拿大奖、上名校学生的过度追捧,对状元的过度宣传,吊高了家长的胃口,加重了给孩子施加的压力,如此等等,成为孩子成长中的隐患,同时极易引发孩子心理异常,人格扭曲。

(四)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尽管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有些学校仍然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同时法制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

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不够;再者,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拔苗助长,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还有些教师歧视后进生,动辄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同时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邪路。

(五)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心理不稳定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有跃跃欲试的心理;有些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还有些学生由于家境困挠,长期处于自卑状态,心理封闭,难以与人沟通;如此等等,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犯文化素质不高,或因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微观体系

对于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系而言,学理上有宏观预防体系与微观预防体系之分。所谓宏观预防体系与微观预防体系,主要是就其空间特征而占的。一般说来,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等,属于宏观预防。而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区预防,属于微观预防。因此,我们在探讨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微观体系时.主要从家庭、学校和社区的三级预防来加以分析。

    (一)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 ,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作为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儿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质。因此,亲职教育尤显重要。 所谓亲职教育(也称家庭教育指导),即提供父母关于孩子教养和发展等资讯,帮助父母学习新理论和知识,树立教育信心,指导父母在思想观念、理论水平、知识能力、方法技巧等方面接受现代家庭教育要求的一整套措施。加强亲职教育,主要应从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两方面入手:

    首先,关于家庭结构方面的提高。 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来讲,几代同堂的家庭是比较理想化的。因为这样的家庭有利于养成孩子相互帮助、尊老爱幼、体贴他人等良好品质,并且这样的大家庭,教育经验可以相互交流分享,也是一种良好的亲职教育方式。但是,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社会流动人口的增加,各种原因形成的迁徙和飘泊,这种几代同堂的家庭结构逐渐被独立小家庭所取代,并且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分居家庭、空巢家庭等出现,这样的家庭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分别有着不同的教育功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对于孩子的成长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父亲的影响下,孩子可能形成坚强独立、勇敢自信的品质,缺少父爱,则可能造成孩子胆小怯懦、缺乏自信、性格孤僻;而在母爱的关怀下则会可能使孩子养成善良敦厚、乐于助人、体贴他人的良好品质,缺少母爱,可能会使孩子缺乏安全感、自私孤僻。因此,单亲家庭是一种有缺陷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容易产生缺失,不能不值得我们关注。

    其次,关于家庭社会化功能方面的提高。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来讲,教育应该是全方位的,实现社会、学校、家庭教育三位一体。有很多家长把教育责任单纯推给学校,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学校是不能代替家庭的社会化功能的。要强化家庭的养育功能,关键在于加强父母的言传身教。父母的言行对孩子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因此,家长应带头加强学习,营造家庭的学习氛围,促进孩子的学习。并且在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德育的教育,不能只重视智育,忽视品德教育,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并时刻给予纠正和指导。根据成长环境与培养目标的变化更新,及时学习调整,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不少学者的研究数据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结构及家庭功能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在家庭结构方面,破裂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较大,家庭在管教方式、亲子关系等方面的变化,导致父母对子女的监督、子女对家庭的依恋程度等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影响着青少年社会化的进程。在家庭功能方面,家庭对于青少年的养育功能,在青少年社会化的进程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不良的惩戒方式和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要预防青少年犯罪,应该把握家庭结构与家庭功能两个方面,加强亲职教育,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有效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化。

(二)强化学校预防,改善法制教育,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微观体系的坚固防线

一般说来,每个人都有几年、十几年在学校度过.有时甚至时间更长。而在学校的这一时期,往往又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倘若这一时期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青少年就极有可能成为栋梁之材。否则,就很有可能走上歧途,乃至违法犯罪。因此,学校预防应该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微观预防体系的坚固防线。

   从预防方式来看,学校预防主要体现为堵塞性预防。所谓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学校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办宣传栏、开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使学生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自觉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同时,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学校、家庭齐抓共管;

2.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3.要通过培训和再教育等途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尤其是优秀的品德和法制观念;

4.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注重教书,更注重育人,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帮助教育和关心,不能把问题生(国外一般友善称潜力生)推向社会犯罪的边缘;

5.要坚持开设思想品德教育课,把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工作真正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计划,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系统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生观、世界观教育;

6. 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树立成人重于成才 现代教育理念,真正将教书与育人融为一体,促使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

我们尤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目前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尚未真正解决之前,有多少学校会自觉地投入较多精力和热情来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心理、卫生等知识的教育,特别是对学生进行承受挫折,适应环境,战胜困难的训练呢?许多学校恐怕会将上述这些教育与训练视为负担,或者至少是无暇顾及。在我国,近些年发生的多起优秀学生走向违法犯罪的事实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再也不能漠然处之。

   (三)加强社区预防,优化成长环境,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

学者研究表明, 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特别是农村),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 尽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法制环境,依靠社区集体的力量.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力量,维护好社区的社会治安,净化社区的文化环境,让青少年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反之,如果社区风气败坏,治安恶化,就极易诱使青少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且,居民之间、邻里之问、同事之间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发现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苗头时,及时加以疏导,或配合其家长加以教育,这样往往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社区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诗歌比赛、卡拉0K比赛、体育比赛等,让他们在各种活动中锻炼自我、展现自我、完善自我。近年来,一些精神文明模范小区的做法是值得我们效仿的。

    从宏观的意义来说,社区预防具有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效果。一个成功的社区样板,往往会产生难以估量的示范作用,促使众多的社区向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是中国的古训。我们在探讨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体系时,应当将其铭记在心。从我国古代孟母三迁的动人故事,到现代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犯罪学家凯林等提出的“破窗理论”,无一不体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渐变过程,也无一不体现生存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深远影响。因此,就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微观预防体系而言,家庭、学校、社区应该携手合作,齐心协力,为他们创造一个舒适、和谐、文明的生存环境,建成一个以社区为基础,学校为中心,家庭为后盾的共同预防体系,让他们在良好的氛围中茁壮成长。

(作者单位: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1.丁英华等:《当前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基本特点与生成演化》,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年第2期。

2.关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点:提升父母教育素质》,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年第2期。

3.费小耕:《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与青少年犯罪相关性分析》,载《青少年犯罪研究》2011年第1期。

4.《“潜力生”生存状况调查(上)(下)》载《中国青年报》201177日、8日。

5.陈小庚等:《天使抑或魔鬼?取决于家庭教育的成败》,载《南方日报》201156

6.史志君等:《保护未成年人子女利益的东方经验》,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0年第2期。

7.贺林森等:《略论构建青少年犯罪微观预防体系》,载《青年探索》199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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