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11月18日)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4975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51号

依照粤高法[2017]28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条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19)肇中法技鉴字第51号

确定肇庆市肇杰鞋业有限公司、肇庆中旅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肇庆市绿洲农业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清算组

强制清算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