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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准婆媳大打出手 割伤人准媳妇被判拘役

作者:彭建基 麦彦彦 梁育锦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72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未过门的湖南籍女子彭某与男友的母亲胡某大打出手,彭某并且用刀割伤了胡某的手臂。为此,四会法院判处彭某犯故意伤害罪,拘役五个月。

    彭某与男朋友同居多年,双方都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但是彭某和男友的母亲胡某关系一直不融洽,经常因为琐事争吵不休。今年2月,彭某因自己编织多时的十字绣被胡某无故烧毁,就到胡某住处与其理论。两人先是口舌之争,继而拳脚相向。争吵厮打过程中,彭某抄起地上的竹棍往胡某身上打去,打致竹棍断裂仍不罢休,两人又互相拉扯头发斗狠。由于彭某留的是长头发,拉扯过程中疼痛难忍,她下意识掏出口袋里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划向胡某,将胡某的手臂割伤,然后惊慌失措逃离现场。胡某的左手手筋断裂,经鉴定为轻伤。事情过后,彭某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对自己作出的鲁莽行为十分害怕和后悔,第二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胡某积极作出赔偿,寻求谅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彭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就民事部份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彭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