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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酒后恶意报复,肇事男子获刑七个月

作者:卜婷、陈筱晖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399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男子因被同事拒酒心生报复,纠集多人恶意伤害他人身体和车辆,造成车上乘客损伤和汽车损坏。近日,四会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

    徐某在四会一家工厂打工,结识了同乡的吴某、杜某等人。2013年9月尾,吴某、杜某等人一起聚在一家出租屋内烧烤,迟来的徐某要求与吴某喝酒助兴,却被对方以开车为由拒绝,两人随即发生口角和打斗,好不容易才被拉开。先行离开的徐某在路上越想越气,便找来了数名损友带上铁棒、木棍等工具返回,正好撞上坐上车打算回家的吴某等人。徐某及其损友残暴地打砸车辆和车上乘客,最终造成车上乘客受伤和汽车损坏。经鉴定,吴某、杜某等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汽车毁坏总值18640元。

    经四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了汽车损坏修理费,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