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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服务台】会所未尽安保义务 顾客猝死需担责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次数:36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案情】

老李到肇庆市某休闲会按摩消费时,在会所公共浴室沐浴期间晕倒在地。会所工作人员发现后没有对老李采取相关的急救措施,亦没有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老李进行救助,而是误以为其喝醉酒,将其抬出浴室并留其一人在按摩房内休息并关上房门。直至40分钟后,会所工作人员才意识到需要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当医生来到会所进行抢救时,老李已经猝死。

经鉴定,老李的死亡原因属于心源性猝死。老李家属认为会所应当对老李的死亡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与会所协商无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肇庆市某休闲会所作为消费场所的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充分的注意义务,致使相对减少了老李获抢救挽回生命的机率。老李的死亡是老李的自身原因(主要)与会所的过错行为(次要)共同导致的结果。所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肇庆市某休闲会所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老李是猝死,即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其死亡是没有人可以预料的;但肇庆市某休闲会所作为消费场所的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充分的注意义务。具体表现如下:1.会所工作人员在发现老李倒在公共浴室时,没有及时拨打120对老李进行救助,而是误以为其喝醉酒,将其抬进按摩房休息,并留其一人在房间内还关上门,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直到40分钟后才拨打120急救电话,延迟了对老李的救助。2.会所的经营范围包括保健按摩,其按摩技术人员应掌握基本医学知识。而在本案中,会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老李倒在浴房中,并没有及时对老李采取相关的急救措施,导致老李得不到及时救助。据此,该会所在本案中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通讯员 梁月婷 廖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