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公告(2018年7月6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次数:114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8)肇中法技鉴字第20、21号

本院定于2018年7月6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四楼第十一审判庭对如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案号

委托事项

备注(类别)

1

(2018)粤12执94号

对被执行人清远市陶瓷城源源配套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下列不动产:1.位于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凤凰大道5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5911.48㎡,产权证号:四国用(2013)第005242号】;2.位于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凤凰大道5号的厂房房地产权【面积:6265.03㎡,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四字第0100031464】;3.位于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凤凰大道5号办公楼房地产权【面积:448㎡,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四字第0100031465】进行评估。

土地、房地产

2

(2018)粤12执160号

对被执行人郑啟彬名下的位于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5座2703房房地产权【面积:101.02㎡,产权证号:粤(2017)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22141号】进行评估。

房地产

 

相关公告信息可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gdzqfy.gov.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